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、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苑淑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,主动投案,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。

苑淑华简历

苑淑华,女,汉族,1964年6月生,黑龙江绥化人,1985年7月参加工作,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黑龙江大学法律专业毕业,在职大学学历。

1985.07—1992.04 绥化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书记员(其间:1988.09—1991.07全国法院干部业余大学法律专业专科函授学习)

1992.04—1994.05 绥化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助审员

1994.05—1999.08 绥化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助审员(副科级)(其间:1994.10—1996.11黑龙江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函授学习)

1999.08—2000.10 绥化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经济二庭审判员(正科级)

2000.10—2001.05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二庭审判员

2001.05—2007.12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、审判员

2007.12—2008.05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、审判员

2008.05—2009.04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、立案庭庭长

2009.04—2014.05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、立案庭庭长(副处级)

2014.05—2017.07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、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

2017.07—2019.01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、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、四级高级法官

2019.01至今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、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、三级高级法官

(绥化市纪委监委)